社保局廉能风险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加强风险岗位廉能风险预警处置管理,从源头上强化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险岗位廉能风险预警处置采取“前期预警提醒、中期预警评估、后期预警处置”的模式,及时化解风险岗位廉能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条风险岗位廉能风险预警对象主要为具有行政审批权、公共资源配置权、资金管理分配权、干部人事管理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党政一把手和其他易引发腐败现象等风险岗位
第四条建立风险岗位预警信息收集系统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固定1名工作人员为廉能风险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本科室、本单位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预警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立完善预警信息收集渠道
预警信息收集包括内部和外部两个渠道
内部渠道包括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与案件检查分析、工作调研、专项检查和执法监察等
外部渠道包括群众信访反映、群众评议、新闻媒体披露、问卷调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
收集的信息内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工作部署、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和问题;局各干职工和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风险岗位人员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建立风险岗位预警信息分级管理机制
根据风险岗位在廉能两方面存在问题的程度,实行由低到高“三级预警”管理
1、三级预警(一般风险)
三级预警指违反廉政和效能规定,情节轻微或存在群众反映较多的苗头性问题
适用于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党员干部民主测评或年度考核满意率较低的;工作生活中自我要求不严,干部职工有议论的;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有其它问题,组织认为有必须提醒的
第1页共3页2、二级预警(较高风险)
二级预警指违反廉政和效能规定,有倾向性问题且情节轻微的问题
适用于提醒谈话后仍未改正的;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