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落实法治建设一抓双挂制度实施办法建立法治建设评估激励机制,是促进依法治区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必要手段
我县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抓双挂”制度(抓法治建设的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特别是领导干部考评、选拔、任职挂钩;与评选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挂钩)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各科室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抓得好、挂得牢”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
进一步调动和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参与依法治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自治区法治建设“一抓双挂”制度是贯彻落实“法治六进”活动的具体建设措施之一,是在总结、借鉴二十多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把握事物发展规律,改变以往单一的普法手段,坚持学用结合、侧重法治实践,把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作为衡量普法成效的依据,将“组织保障、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法治实践、民主监督”有机结合,通过制定可行的工作标准和量化指标,建立评估激励机制,将长远的目标阶段化、抽象的事务具体化,使“法治六进”活动由“虚”变“实”
通过促进各部门、各系统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构建和谐新疆、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夯实基础
自治区法治建设“一抓双挂”制度的具体内容是
一抓是抓正反典型;双挂是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建立配套、易行的评估激励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大“法治六进”工作力度,规范法治行为,增强法治建设效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以下落实“一抓双挂”制度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和求真务实的思想,遵循“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