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员工的培训
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
厂级培训由厂职业健康安教处组织进行,车间级由部门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
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部门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第1页共2页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部门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
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