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摘要:所谓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给予所有社会成员最基本生活保证的一种社会安全措施
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产品,它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提供保证的社会安全制度
获取社会保障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的基本权利,然而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相对落后,在医疗、养老、教育等各方面,农民很难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社会保障属于政府社会职能的范围,扶弱济贫、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现状;思考中图分类号:d920
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508(2009)02-0060-04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又被翻译为社会安全,最早出自于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年老、疾病、灾害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西方世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比城市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要晚一些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在1883-1889年先后立法开始了工人医疗保险、事故保险和养老保险,但直到1957年才开始实施农民养老保险
日本是1941年开办年金保险的,1971年开始建立农民年金保险
国外农村社会保障起步比较晚,但发展比较快,目前已经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需矛盾的现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民生存和生活的安全网,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提供的一种普遍的、预设的制度安排框架,使他们在面对外界各种风险威胁时,能够通过这种制度帮助消除、缓解和应付这些威胁及其对贫困农民基本生计安全的影响
理论上讲,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产品,应当以政府为主体进行提供
然而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