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各项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签名制度,并按规定次数、时间认真汇报和填写瓦斯记录本和记录牌,并把检查结果告诉在场工作人员,有人工作的地点检查、汇报为三次,通风巷道、无人工作有通风设施的地点,每班检查汇报为二次
汇报时间为:第一次接班后1
5小时内;第二次班中;第三次为下班正点前一小时,若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在第一次查出的问题属上班的责任,以后检查出的问题是本班的责任,如发现下列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罚:⑴、发现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者罚款50元,第三次者内降一级工一年
⑵、瓦斯检查员漏检一次扣20元,情节严重者、另行加重处罚,不填写记录者被矿及公司领导查出的按矿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⑶、风筒距工作面落后一次罚款10元,风筒脱节、破裂,当班必须处理,否则罚款10元,用铁丝穿风筒(指风筒接口)一次扣责任者10元,窝头无故接新风筒一次罚款10元
⑷、瓦斯积聚未发现者罚款50元,发现一次瓦斯超限作业罚款100元,情节严重另行处理,若经公司、矿领导检查发现,区队按上级文件处理
⑸、通风设施损坏不汇报者罚款10元,若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⑹、牌、本、帐三对照,牌、本不对照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填写不清楚的按不对照处理,无瓦斯记录本、瓦斯记录牌、风机管理牌不汇报者罚款10元,丢失者罚款10元
⑺、随着工作面推进,不移探头者罚款10元,不按规定吊挂探头罚款10元,(不包括上级检查罚款)造成探头损坏罚款100元
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不执行者第1页共13页一次罚款20元
二、放炮管理制度:1、发现刮雷管号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丢失炸药、雷管者发现一次扣10元,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3、崩破风筒造成瓦斯积聚者罚款50元(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