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有序地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1、每位教职工发现学校存在安全隐患,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学校负责人报告。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登记、整理、汇报工作。2、如出现重大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值班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当学校教职工发现安全事故时,在汇报的同时及时给予救助。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5、学校对教师反应的隐患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在年终考核中给予一定的加分。6、值班的教师无故不到岗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在年终考核中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第二篇: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五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群防群治,特制定本制度。一、举报范围。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二、举报内容1.安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有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其他不安全因素。2.安全管理。布置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中有违章指挥现象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三、举报电话和程序举报电话:13689977788举报程序。举报人可以自行选择向单位领导或上级举报机第1页共6页构举报。四、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的情况经举报机构调查核实,确是安全生产中事故隐患。举报机构将登记备案,同时进行跟踪督办,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每年采取不公开的形式集中奖励一次。本单位职工群众(以下简称举报人)均有权对单位辖区内的农机、消防、道路交通、房屋、用电和公众聚集场所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向单位领导或团安监部门举报。一三六团五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三篇: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为使企业能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一、建议及举报范围(一)建议:凡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建议(二)举报范围: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五类:原铺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七类: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八类:各类跑、冒、滴、漏现象等。二、建议、举报主体和形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第2页共6页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采用电话、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并兑现奖励。三、举报电话公司安环部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安环部。举报电话:89654149四、受理程序1、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受理人应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举报内容,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环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环部。3、凡属情节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