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鲁村镇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九十七)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组织到外地或较远地区活动的需经社会发展局审批
2、每次活动应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并明确职责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参加活动人员应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查验驾驶人员的有效证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等活动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情况不明的水域或其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不能让学生进入活动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发生安全事故,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管理制度1、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行走,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第1页共28页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5、学生在公路上步行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
没有人行横道的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