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进修学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合理、有序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拟选送外出学习基本条件(一)医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或科室建设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学习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2
初级职称新聘专业技术人员或执业证书未变更到本院时一般不安排进修学习;3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的学习人员,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方可安排进修学习
(三)近三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或院内专家组认为无明显过错的医疗纠纷者
(四)有明确的进修方向,所进修的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二、办理外出进修程序1(一)长期进修学习,每半年院领导班子研究一次(上半年、下半年),年底研究次年上半年进修事宜,上半年研究下半年进修事宜
个人申请→科主任同意→呈交医务科→提请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下发文件
长期进修学习(1个月以上)
申请人必须提前1个月写书面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人事科审核、医院领导第1页共3页班子研究同意后、经院长批准后,按医院要求提前一周办理进修学习相关手续
专题进修学习,进修时间为1至3个月,进修人员在递交申请时要写清楚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和重点学习内容
进修归来,一年内开展相应工作
审批程序同长期进修学习
短期培训学习
专业学术交流、培训、论坛、年会凭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及个人申请;科主任同意,主管副院长签字,院长批准,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