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xx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摸底检查
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xx年,全镇共发展党员5名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执行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等文件精神,整项工作已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正常化轨道
镇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了发展党员必备程序和规范必备材料
二、主要做法(一)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重点解决党员队伍性别、年龄结构等问题在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等程序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党委与各支部签定了《三凤镇xx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
二是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注重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
(二)严把入口关,从严要求、从严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全镇各党支部严格要求坚决杜绝异地发展党员现象
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实行农村发展党员三推荐两预审一回避制度
对将要发展的入党积分子,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报到镇党委进行备案,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录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填写一次
经支委会研究,培养考察1年以上合格拟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张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报镇党委审查,再集中公示7天
经过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镇党委派员(各支部党建指导第1页共3页员)参加会议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