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制度(全)考勤管理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
一、本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若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安排轮班值日或轮休制
作息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假日:元旦一天(公历元月一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公历五月一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注
国家法定假日随国家规定调整,具体放假时间根据公司通知执行
各子公司、办事处考勤制度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考勤依据
所有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指纹、外勤打卡表、请假条、外出登记表等为依据编制考勤表
若以上资料均无记录,又无特殊说明的,一律视为旷工
三、迟到、早退1、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后到达的,视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离开,视为早退
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超过2小时以上视作半天旷工
2、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经查证属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3、因公差无法正常上下班考勤者,需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并由证明人或其直接上级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第1页共4页四、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旷工1日或累计1日,扣除5日工资
五、事假1、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专员存档
2、一般员工请假少于3天者,由部门经理批准,若3天以上者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3、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其他扣款按相关制度执行
超出规定时间未到岗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4、请假超出10日,取消当月奖金
5、累计三个月不满勤者,则取消当年年终奖的发放
六、病假员工请病假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