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制度为了促进《xxx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实现每个领导干部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一岗双责”,对反腐、政风、行风工作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党动手的局面,特制订本制度。一、适用范围系统内科(室)、所、分局、直属单位的负责人。二、汇报内容1、贯彻《xx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规定》情况。分管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发生的问题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2、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相关条规情况及其它问题。3、工作体会、经验及典型事例。三、汇报方式1、科(所)长、分局长、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3、局党组领导班子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整改措施。四、监督检查1、纪检监察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有提醒、督促责任。2、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列席局党组召开的汇报会。纪检监察室每个季度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直接向责任领导反馈,限期改正。并即时对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通报。局党组依据汇报和监督检查情况,按照《xxx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第1页共2页评细则》的规定进行全面总评。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