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保障部员工1、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进行各种生产活动
2、各单位的行政第一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各级人员不得发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标准工作程序、有关行业安全规定或其它明显不安全的指令;任何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令
4、各单位要对新岗、转岗、换岗等员工做好相应的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同时做好安全培训记录
5、各单位要利用各种适当机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如班前会,班后会、月度例会及其它全员会议、现场巡视提示等
员工每年接受的集中安全培训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6、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与其岗位相应的基本安全常识,如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常见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等
7、各种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保护用具等必须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必要时定期试验
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8、各办公场所、工作场所、生产现场等必须保证安全畅通,光线充足
不得随意堵塞各种安全通道及乱放杂物
9、生产环境的各种安全护栏、防护井盖、警示标牌等必须长期保证良好状态和醒目,不得私自移动
临时施工场所及重点安全部位须增设临时安全标记或重点安全标记
10、生产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均须穿戴相应的安全保护用品和配带必要的工器具,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绳)、绝缘鞋、绝缘手套、长皮手套、验电笔、试验装置及其它安全专用、通用品等,并提前检查好上述物品的安全可靠性能
禁止使用安全性能失效或不可靠用品
11、生产作业人员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提前做好与相关人员的联系、准备好相应的灭火器材及各种工器具(如登高梯、起重机械等)、搭制可靠的脚手架等
必第1页共3页要时可进行试验
对安全防护措施有疑问时,不得盲目开始工作
12、生产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所做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必须补充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