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地方新农合筹资落实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镇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不断提高广阔农民受益水平,让这项民生工程更加惠民、利民;根据灌××县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XX】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镇筹资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筹资标准及方式XX年全县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为80元/人,财政配套320元/人,账户金额为400元
筹资方式为以户为单位,现金一次性交纳
二、筹资对象(一)镇内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农村居民以及居住在本镇的城镇居民
(二)对XX年新参加的参合对象(新生儿、外地婚嫁入等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同时在参加名册上注明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电话等相关信息
(三)本轮筹资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办理新的参合手续
对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退役士兵,按《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规定严格办理
(四)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加新农合,如重复参加,不享受我县新农合待遇
(五)对于已死亡、婚嫁出、重复录入、非本村及其它不属于新农合参合对象人员,请各村筛查出来予以注销
三、工作日程1
宣传发动(XX年11月25日至XX年11月27日)各村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筹资工作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利用大喇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各种有效途径对群第1页共2页众宣传参加新农合的好处,把新农合的政策、补偿标准等对农民说清楚,使他们自愿参加合作医疗
筹资时间(XX年11月27日至XX年12月20日)全镇以村为单位,摸清参合人员底数,各村根据农业人口和新婚人口,外来居住一年以上等,确定本村的参合人口并登记造册
各村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财政、卫生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以村支两委为主力,通过“定时间,定标准,定地点”等方式,收缴参合资金,并向参保农户开具财政专用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