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代会制度事业单位(供事业单位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工会法》和《XX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切实加强单位民主管理,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单位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单位健康和谐发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组织方式。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单位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组织制度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注。三至五)年。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等专门工作委员会(注: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或小组,以上设臵仅供参考),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各专1门委员会成员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活动。第八条职工代表按照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以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联席会议由单位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单位领导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第三章职权第1页共19页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讨论单位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岗位聘用及人员安排、职称评定、业务考核、业务进修、内部分配的具体办法及其改革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报告和规章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方案和集体合同草案;(三)审议职工代表的提案;(四)民主评议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向政府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六)法律、法规和本系统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职权。2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单位负责人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单位负责人提出建议。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单位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单位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单位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二)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审议通过大会议程;(三)组织各代表团(组)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四)决定各代表团和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罢免案、质询案的审议程序;(五)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第2页共19页(六)主持选举;(七)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其他问题。3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单位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第十六条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三)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四)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