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拉壕矿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塔拉壕煤矿2013年9月5日1塔拉壕煤矿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运输安全领导小组为加强我矿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经矿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塔拉壕煤矿运输车辆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白士邦,全面负责本矿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工作;副组长::张会斌、蔡江、李宏斌、王保伦
车队长;苗永军,负责本矿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修理、维护及车辆调度工作;齐胜利,为安检员,负责对车辆、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检查;沈乐乐,为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葛军,司机班长,负责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矿安监部,负责本矿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日常安全督查奖惩等管理工作;成员
周长虹﹙兼职﹚、刘家法、李作喜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矿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决定矿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进行年度总结
4、负责对矿车队长、安全员等安全生产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解聘决定
5、负责组织并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负责本单位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第1页共38页决定等事宜
7、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足额提取和投入
(三)安全领导组长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矿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进行年度总结
4、负责对矿安监部长、车队长、安检员等安全生产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
5、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