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安全协管信息报告登记制度一、规范进行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分析等综合管理
二、报告登记内容(一)本辖区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的基础数据信息;(二)本单位及村卫生所日常诊疗中发现的职业中毒事故和可疑职业病人信息
三、报告登记要求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客观
2、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临床执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填写《疑似职业病患者报告卡》向卫生监督协管科报告,同时为劳动者提供健康咨询指导,并建议劳动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明确诊断,卫生监督协管科接报后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所
4、遇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疑似患者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要在2小时内登记报送,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范围、死亡及患病人数、可能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同时为劳动者提供健康咨询指导,并建议劳动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明确诊断
5、上报的信息需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加盖公章
6、对登记信息进行档案化管理
第二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一、在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之后,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
二、被监督单位信息,在许可或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第1页共7页三、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四、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在获得卫生监督监测结果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五、案件查处信息,一般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次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第二次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原信息卡就结案情况进行补充报告(跨年度结案的案件也应填报)
简易程序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