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分包工程(含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16分包工程(含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分包工程(含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劳务施工队、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国家“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劳务施工队、分包单位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劳务施工队、分包单位的管理1
1应将劳务施工队、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部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的轨道,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
2、安全管理人员、各施工队对劳务施工队、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培训、教育的责任
属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录用:1
31不满18周岁的儿童及老、弱、病、残疾人;1
2行为不轨、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已被录用的劳务施工队、分包单位属于职工的范围,其安全教育、培训应与企业员工同等对待,一视同仁
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平时安全教育由施工队(班组)负责组织,安监部门配合进行
5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作业
6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与进行体检、培训、教育和技能训练,经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安排高处作业工作
未经取证,严禁指派做任何高处作业
7由施工队(班组)组织施工的劳务施工队、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作业前要向他们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
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好劳务施工队、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作业的安全监护,并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现场使用的劳务施工队、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不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正确指挥,任意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由劳务施第1页共8页工队、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按照合同条款,轻者按公司及项目部《三违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严重违章、违纪者上报领导处理,直至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