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
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
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福建审计精神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
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第1页共4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各科室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