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模式三点政策建议内容提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雪中送炭”的重大举措,但其初期对农民的筹资(收“份子钱”)有一定困难
如何在现行政府财力安排框架内(或作适当小的调整)较快地、低成本地推开农村合作医疗
本文根据基层调查提出了三项具体政策建议:1、在粮食主产区将现行“直补”与合作医疗“挂钩”推行;2、在县乡财政严重困难地区调整不同层级财政的职责分工,适当加大省市筹资份额;3、选择部分地区试行顺应农民心理改变筹资顺序的新筹资模式
2006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号)中,政府承诺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补助2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10元、地方财政负担10元
到目前为止,全国300余个试点县都已经在此框架下完整运行了一个年度,并进入了第二个年度
根据实地调研情况,我们建议积极考虑整合2006年以后“给农民实惠”的政策安排来促进合作医疗的推广,并进一步改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运作模式和筹资模式
一、整合财政对农民的优惠政策,在粮食生产区将直补与合作医疗“挂钩”推行农民生存状况方面的最大威胁,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小病舍不得花钱看,拖成大病,又往往盲目流向大城市以十倍、百倍高成本救急),因此,通过“合作医疗”模式建立合理的农村医疗体系,是当务之急
按说政府出2/3的份子钱而带动农民加入合作医疗,本应受到农民欢迎,但到各个具体的农户,因为并未“病到临头”,却往往出现观望态度
第1页共7页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基层卫生干部普遍反映:在合作医疗发动之初,为了达到上级政府规定的参加合作医疗的比率,费尽了周折
县里的卫生干部会同乡镇干部下村入户,逐户进行宣传、说服工作
做具体工作的同志说:“因为上级政府明令不允许垫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