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管理制度(一)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临时工管理制度(二)总则为认真贯彻执行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承包工程及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内容与规定:1、不论采取何种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发包和承包双方对安全应负的责任,并第1页共4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进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主办部门应有安监人员参加
二、安全要求:对外单位的安全要求:1、承包单位应有上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安全合格证和施工合格证),具有法人资格
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参加;2、承包单位应有能胜任承包任务的领导班子,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要求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以及完善的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3、承包单位必须准确认真执行发包方有关规程制度、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4、要有安全监察机构和施工质量监督系统;5、接受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