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岗位安全管理工作细则》,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相应责任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分公司及各业务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与岗位工作同职同责,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
第四条分公司及各业务区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中,确保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即“五同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全员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经理助理)担任,成员由分公司综合员、核算员、-1织协调和管理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
(六)各业务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业务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业务区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九条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使用(占用)的建筑物、设备、设第1页共14页施、车辆、仪器仪表、工具、防护用具(用品)、资金等财产安全及生产过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和领导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四章各级人员安全工作职责第十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集团公司、省公司、公司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