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车辆排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翁垴启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成立翁垴启智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程金桔任组长,肖婷任副组长,田冬桂等负责人为成员
同时会同市安监、交警、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会商行动方案,全面组织落实清查整治行动
三、时间安排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时间为2016年11月-201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宣传教育、排查信息阶段
第二阶段,2016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30日,为排查整改阶段
排查整治内容为:1
校车是否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2
使用车辆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备案;3
学校、幼儿园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4
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5
学校、幼儿园租用的车辆是否具有客运营运资格,与车第1页共26页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是否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6
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7
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