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安全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
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2
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3
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5
凡出入库人员,必须履行检查、登记;6
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二、防火防爆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三、防雷、防静电1
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2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
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四、消防管理油库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五、消防设施配置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
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
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第1页共30页报废、更新
六、供水系统1,消防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2
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定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3
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4
定期巡检消火栓,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5
消防泵应定期实验,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七、泡沫灭火系统1
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油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2
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3
定期将泡沫进行更换(2年更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