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三超一疲劳”交通安全倡议书整治“三超一疲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一、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使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一)重点违法行为
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
(二)重点道路
各省(区、市)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高速公路,干线国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
(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
三、工作措施(一)严肃整治超速违法行为
最大限度地运用测速设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从严查处大型客车超速违法行为,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速度每小时不应超过100公里
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客运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收费口要载明时间,根据进口、出口距离、所用时间计算区间行驶速度,由民警在出口对发现的超速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通过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布监控拍摄的超速违法信息,及时通知车主接受处罚,提高处罚的及时性
在客运车辆上标明速度限制、核载人数、行驶区间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
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第1页共3页逻检查
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对超员人员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卸客转运,费用由车主或驾驶人承担
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