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的督查工作制度一、督查工作的原则(一)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既总结经验,又反映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领导负责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督查工作,正确处理好督查和承办的关系
(三)突出重点
要紧紧把握各个时期组织部门的中心工作,特别要把了解和反映组织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
要做到举一反三,通过对某一事项的查办,促进同类或类似事项、问题的解决
(四)注重实效
凡列入督查的事项,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力戒形式主义
二、督查工作的内容(一)中央、自治区党委、XX市委和XX县区委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XX市委组织部的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的贯彻情况
(三)中央、自治区党委和XX市委领导同志及组织部门领导同志有关组织工作的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及全体职工大会决定和宣布的重要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以及新闻媒介、内部刊物、来信来访中所反映与组织工作有关的重要意见、建议的办理和采纳情况
(六)下级党委、各直属单位有关组织工作请示的答复办理情况
(七)有关部门转来的重要事项的办理和完成情况
三、督查工作的分工(一)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及本部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科室(中心)办理
第1页共4页(二)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交办件和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三)下级党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由各科室(中心)考评,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排列名次
(四)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转来的批办件,领导同志转来的批示、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