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及定性标准[最终版]一、管理制度1、病房应设有差错事故登记本,差错事故发生后,由本人或发现差错者负责登记,并由值班医生签字
2、登记时应将日期、时间、病人姓名、床号、诊断及差错经过、性质、责任者填写清楚
3、值班医生每日检查差错事故登记本,如为一般差错,由值班医生在例会上向全体医护人员进行教育
4、严重差错事故发生后,本人应立即口头向值班医生报告,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重大医疗事故立即报告院长
5、发生严重差错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保留,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差错事故发生后,按情节及性质组织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的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个人,如不按规定上报,有意隐瞒,过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1000元处理
二、定性标准差错事故定义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1(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差错事故定性标准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诊疗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第1页共2页误治疗
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发生不同程度反应者
昏迷、危重病人、小儿坠床,造成头部血肿、骨折、颅脑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