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政府规章制度盘江镇党委、政府议事制度一、议事会议及范围(一)书记办公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由正、副书记参加
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两次,视情况可随时召开
议事范围:1、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2、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3、议定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4、交流日常工作情况
(二)党委会议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成员均应出席会议,是党员的人大主席、乡镇团委书记可列席会议
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请假
有2/3以上党委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
根据研究的内容,经书记和副书记商量,可指定列席人员
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落实上级党组织批示、决议的工作措施;2、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及实施规划的措施;3、研究决定本镇有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等工作;4、讨论和研究共青团、妇联、工会和民兵等组织的有关工作;5、讨论决定各委员提交党委会研究的有关事项;6、研究本镇日常的党务工作和其它需经党委会研究的工作
(三)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由镇党委委员、正副镇长、人大主席或专职第1页共3页副主席、组织员、镇长助理参加
召开扩大会议时,各片总支书记、各职能办主任一起参加
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一般由镇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可委托镇长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一般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议事范围:1、通报本镇阶段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2、研究和制定镇党委、政府的联合文件;3、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4、有重点地听取下属单位的工作汇报;5、对专项重点突出工作,听取专题汇报;6、其它需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的要求(一)议事会议的召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