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矛盾纠纷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乡镇综治委、县直各有关单位:现将《XX县区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11年3月25日XX县区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构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九办发[2010]179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面构建党政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修水科学发展、奋起赶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综治委制定了《XX县区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任务1、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开展大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统筹全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调解相关事项,督促乡镇做好大调解工作
3、及时了解全县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并总结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承办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调解工作
5、向上级汇报调解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内容1、听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情况汇报
2、研究分析矛盾纠纷的状况、特点及发展趋势,部署下一步大调解工作任务
第1页共6页3、组织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联席会议制度1、根据省、市综治委的要求,原则上县每月、乡镇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联席会议,如遇重大矛盾纠纷问题,也可随时召开
2、矛盾纠纷联席会议,由综治委主任召集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副主任或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召集主持
3、出席会议人员:县综治委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正副主任,各乡镇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