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承诺制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党组织: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拓宽基层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将组织管理转化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向广大群众进行公开承诺,形成目标明确、监督严格、奖惩分明、操作规范的新型管理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承诺对象和范围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三、承诺内容(一)基层党组织的承诺内容:乡镇党委承诺重点
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引领群众致富、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中长期目标规划、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三大创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乡的保障机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办实事、好事
机关党组织承诺重点
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单位;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村级基层党组织承诺重点
帮助群众增收的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保障措施;加强民主管理、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的具体措施;加强平安第1页共6页建设的具体措施、工作目标;培养发展党员的目标、措施;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具体内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
社区党组织承诺重点
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大力推进共驻共建,加快建设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