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急救中心救护车司机管理规定为适应我院目前急救事业发展需要,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做到专车专用,现将急救中心救护车司机的管理规定更新如下
1、现有救护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用
服从XX县区120指挥中心调遣
严格按照科室排班顺序出车,禁止私自换班
2、按照指挥中心要求及时反馈出车信息,严禁顶撞12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若出现违反规定通报一项罚款200元
3、工作热情,态度端正,团结科室人员
4、司机爱岗敬业,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得私自停班停车,违者罚款200元
手机开通保持联系,随时准备服从调遣,接受新任务
5、120司机要保证救护车车况良好,车载氧气、油料充足,若因车载氧气、燃油、燃气缺乏,耽误病人救治者,当事人给予待岗处理
6、司机要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关心体贴病人,保障病人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车,当事人给予待岗处理
7、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当事人给予待岗处理
8、出车途中如果出现意外(如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必须及时与病人家属和120指挥中心联系,根据情况派其他车辆救护病人,若有隐瞒,当事人给予待岗处理
9、杜绝私收费现象,违者给予私收费金额的3倍罚款
10、救护车以院前急救及接诊危重病人为主,本县内收费按照医院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县外接诊或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的转诊或出院的病人,按照6元/公里(单程)收费,并上交至医院财务科
11、公派出车按医院规定给予司机补偿
12、不允许私转病人,不能和院外车辆交易外转病人,转诊医院必须是患者自愿就诊医院或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如查出私自转诊,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3000元罚款或给予待岗处理
重复违规者则罚款后给予辞退
第1页共2页13、每半年对120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并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序,每次评分名次位于最后一名的司机给予停止出车一个月的处罚
连续三次评分均为最后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