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内物资、设备、材料、人员以及工机具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工程现场内的治安秩序良好和施工生产的安全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加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公司管理职责(一)项目公司总经理是本工程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项目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编制、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检查、评比、考核和改进
第四条参建单位管理职责(一)把保卫工作纳入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认真落实治安保卫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现场治安安全
(二)各单位应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三)按照管理部门下发的治安隐患整改通知单,负责整改落实
(四)发生治安事件,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安机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章治安保卫管理第五条现场出入管理规定(一)进场人员必须正确佩带胸卡证
(二)来访或办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
(三)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场内,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出入厂区的,必须办理进出场手续,停车接受检查,并按照规定时速和其它要求行使
第1页共16页(四)携带物品出入场区,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五)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带胸卡证、安全帽,不得光背、赤脚、穿短裤、拖鞋,应自觉接受安全保卫人员的询问、检查和指挥,不得无理取闹或故意刁难
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出厂
(六)进场车辆严禁违章载人、载物,严禁违章驾驶、无证驾驶和超速驾驶,场内大道限速20公里/小时,拐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
摩托车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自行车不得带人
(七)进出场人员严禁翻越围墙、翻越护栏
(八)损坏、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