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共青团工作协作区制度各单位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和青年工作部:为适应集团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党建带团建工作精神,按照集团公司第二次团代会关于实施“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的部署,创新共青团工作方法,提升团建科学化水平,加大各单位团组织之间横向交流和工作联动力度,不断增强团组织活力,扩大团组织影响力,推动集团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取得新发展,经集团公司团委研究决定,建立集团共青团工作协作区制度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协作区的划分及组织机构1、综合考虑各单位团青工作基础、行业性质、团员青年人数等因素,将目前集团所属各单位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划分成3个协作区(协作区划分方案见附件),协作区为集团公司团委领导下的工作协调机构;2、各协作区成立协作组,成员由各协作区所辖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组成;3、协作组负责人及任期由集团公司团委会讨论研究确定
二、协作区的工作职责(一)协作组职责1、协调协作区内各团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团委的有关工作部署;2、以协作区为单位承办集团公司层面的相关大型活动;3、以协作区为单位联合开展团的各类活动;4、推动协作区内各团组织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
(二)协作组负责人职责1、定期策划相关活动;2、召集协作组会议,讨论研究策划和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三)协作组成员职责1、参加协作组会议,参与协商讨论;2、在负责人统一协调下,落实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第1页共3页三、协作区的工作方式1、通过召开协作组会议,对协作区内需要协作的工作协商决定,并组织实施;2、协作区内各团组织可采取联合或轮流方式,承办各类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活动;3、各协作组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结合“一团一品牌”工作的开展,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联合开展2次活动
活动经费由协作区内各团组织根据活动具体情况协商筹集
四、建立协作区的工作要求1、统一认识,迅速行动
建立共青团协作区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