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组织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防范公司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风险,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组织架构,是指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公司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公司设计与运行组织架构过程中,至少应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可能导致公司缺乏科学决策和运行机制,难以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二)组织构架设计不适当,结构层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缺位、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公司设计组织架构,应坚持权责对等、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行业特点、经营业务、管理定位、效益情况和员工总量等因素予以确定
公司组织架构应有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和运行规范化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股权关系和股权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有机协调,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第1页共35页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