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制度化管理,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率,完善公平、公正的科学评价体系,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管理考核的原则:科学管理、符合实际、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依岗定责、动态考核、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二、考核的对象:党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三、考核的内容:出勤、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情况、目标达成综合能力四、考核办法及标准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出勤情况占20分,中心工作情况占20分、业务工作情况占20分,目标达成综合能力占40分
每项考核内容先根据实际情况赋于相应的分值,最后按所占比例折算最后分值,将这些分值累加即为个人考核结果
(一)出勤情况的考核
由党政办具体负责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工作制度对全体干部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具体包括上班签到情况、开会到位情况、临时工作安排到位情况、请假情况、值班情况等
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
有下列情形者扣分:1、上班不按时签到的每次扣1分;2、开会迟到3分钟的一次扣2分,迟到5一10分钟的一次扣5分,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一次扣10分;3、开会缺席的一次扣20分;4、临时工作安排找不到人的一次扣10分;5、因事请假的每天扣2分;6、不按规定到位值班的一次扣3分;有下列情形者加分:1、镇党委、政府组织部分干部完成重大临时任务的视具体工作量大小一人一次加5—10分;2、镇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干部加班工作的视具体工作量大小一人一次加5—10分
第1页共2页(二)中心工作考核
是指党委、政府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任务目标明确,有完成时间要求的
此项考核以所挂村为单位,对党委政府部署的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各挂村工作队就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如不分解则该项工作考核取平均分,具体的每项工作的考核标准由各分管领导拟出并报主要领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