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管理考勤制度行政人事管理第一节考勤管理1
目的: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以下员工除外:2
1集团执行董事长(含)以上的领导;2
2其他经集团董事长批准不参与考勤管理的员工
1行政部负责员工出勤、考勤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2各单位负责人对长期、多次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假或缺勤过多的员工,可按考核管理有关规定,视为行为指标、职业态度待改进,进行考核
3行政部对长期、多次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假或缺勤过多的员工,可将其视为行为指标、职业态度待改进,于员工薪酬、职务调整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4财务部门负责按本规范所规定的考勤管理,在员工工资中执行
过程与方法控制4
1时间规定:4
1员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30
如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需呈报集团总裁办审核,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2除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外,员工上午08:30分后打卡为迟到,下午5:30分前打卡为早退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实际未出勤且不能做合理解释的,为旷工
1个小时以上3
5个小时(含)以内的,计为旷工半日;第1页共7页3
5个小时以上的,计为旷工1日
员工当日没有考勤记录或只有一次记录的,计为旷工1日
4全勤:当月没有请假(含年休假、福利假期)、迟到、早退、旷工的考勤情况为全勤
2打卡管理4
1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除集团执行董事长(含)以上的领导及其他经批准的员工外,上、下班须自打卡
2上、下班忘记打卡一次,须提供证明人及直属上级领导确认《未考勤说明表》,交行政部备案,按迟到15分钟处理
上、下班忘记打卡的,超过两次(含)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外勤、请假不能正常打卡,须在5个日历天内填写《未考勤说明表》
超过5个日历天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