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必须持之以恒的硬任务、硬道理。安全生产的目的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熟悉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三、职责与分工1、行政部门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对其他各级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与指导。2、生产、技术、设备、仓储等部门负责会同行政部门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总则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2、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国内外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技术等。3、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4、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第1页共25页5、人力资源部会同安环部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6、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安全投入中列支。7、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8、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9、各部门员应按照行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期参加培训,并在外出参加培训前。10、安全培训人员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应及时交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11、外出培训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12、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加培训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报送行政部门备案。五、主要负责人员教育培训1、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厂厂长须接受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以具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厂厂长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2、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2页共25页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一定的安全知识才能管好企业的安全生产;2、公司的中高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3、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培训以达到培训对象熟悉适用本企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