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行车的正确使用与大家的人身安全息息相关,作业人员除严格按照“起重十不吊”要求进行吊装作业外,还应当特别注意如下事项:1、使用行车前,必须确保行车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如按钮装置,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是否灵敏、准确等,另应当确保索具、锁扣等满足安全使用要求。2、应注意现场吊运环境,避免给人员、物件、设施带来意外损害(尤其注意吊装大物件时,一定要确保人、物安全)。3、注意选择合适长度的索具进行吊装作业,避免卷扬机绳索过长或过短。4、正常情况下,严禁用限位、急停、反向操作来控制行车停止。5、严禁站在地轨端梁上操作行车。6、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此操作容易造成限位装置失效,带来重大安全隐患。7、严禁大小车及上下车三线同时使用。8、禁止用手柄线牵拉其他物体、调整吊物方位。9、行车不用时,应将起升机构停至车间一侧且勿将手柄放于地上以避免压损,挂钩应高于2米。10、禁止用行车提拉压于重物下的物件,此操作容易造成不可控的情况出现。11、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此操作容易造成电机等部位紧固连接松动及刹车端轴断裂。12、应保证通往行车开关电源的通道通畅,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关闭电源,车间所有人员都应当知悉开关位置。13、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天上班作业之前对行车的完好状况进行确认并记录;机修班每周对行车的完好状况进行确认并记录。当行车出现使用问题时,应当立即断电、悬挂禁止使用的标志,告知相关负责人员处理,避免出现严重后果。重庆八运机械有限公司第二篇: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1页共13页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司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车辆和货物安全,制订本制度。一、安全行车规定(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a、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辆。b、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c、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不得私自出车;d、所有车辆必须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认真填写《派车单》,出车前认真检查,确保油料充足、车状良好,不符合车辆行驶条件的,驾驶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上级领导汇报。e、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及相关学习培训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f、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g、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h、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l、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j、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k、加强对车载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l、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m、公司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n、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已经规定的行车第2页共13页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随车同行人员安全规定a、随车人员有提示、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义务。b、随车人员应提前告之驾驶员行驶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1、车况完好,无磕碰刮擦和丢损;2、遵纪守法,无违章记录和违法违纪现象;3、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4、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5、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改变行车路线;6、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三、车辆安全管理与日常维护1、车辆集中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管理;2、车辆按指定车位入库停放,不得私自乱停;3、车辆采取定期、定点、强制保养和维修,确保车况良好;4、一般维修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就近由维修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