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制度变迁中的制度构建失灵及其解决的模式──义乌小商品市场变迁的案例研究摘要:本文指出,现有市场主导型(需求诱致性)和政府主导型(供给强制性)制度变迁理论存在许多的问题
它没有对为什么有些制度变迁是成功的而有些却是以失败告终的给出解释,也没有理清两种制度变迁模式相互作用的规律以及相互转化的条件
本文以义乌小商品市场制度变迁案例的研究为线索,试图弥补这些缺陷,并得出了以下结论:(1)单纯的市场主导型制度变迁或政府主导型制度变迁都可能以失败告终,因为单一的制度变迁引导机制无法很好克服制度变迁机制中所面临的“制度构建失灵”问题——市场力量无法提供制度变迁中所必需的公共品,政府力量无法很好解决制度变迁中的利益共融与信息冲突的问题;(2)成功的制度变迁需要通过结合诱致力量和强制力量来解决公共品提供不足以及利益冲突等问题,因此,制度变迁方式的转换以及共融利益关系的形成是制度变迁成功的核心
关键词:制度变迁制度构建失灵共融利益一.理论背景在诺斯、速水和拉坦(1963,1978,1990)等人提出的制度变迁理论基础上,我国经济学界提出了三种理论框架来解释中国现实的制度变迁模式:一是林毅夫(1990)等人提出的制度变迁二元并存论
该理论从“需求供给”的角度把制度变迁方式划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认为这两种制度模式正好解释了中国“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历程
二是杨瑞龙(1998)等人提出的制度变迁三阶段论
该理论在“制度变迁二元并存论”的基础上,把具有独立利益目标与拥有资源配置权的地方政府引入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提出了“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的理论假说,主张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制度变迁的转换依次经过“供给主导型”、“中间扩散型”和“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