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民生工程公示制度一、基本原则1、依法公开
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公示内容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得故意隐瞒和漏报
2、实事求是
2015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有项目信息都要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所公示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故意隐瞒
3、规范统一
按市教体局XX县区民生办统一的公示目录公示到位
二、公示内容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项目公示
公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学生数、城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贫困寄宿生补助人数、生活费补助标准、享受免费教科书人数等
2、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公示
分学期公示,公示评定实施方案(细则)、受补助信息、发放情况等
3、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三、公示主体县教体局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信息网上公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辖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网上信息公示工作
各相关学校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公示材料
四、公示时间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实行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受益对象信息上网公示
五、公示方式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专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公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信息
无门户网站的学校应在学校公示栏中进行信息公示
六、相关要求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有关学校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并按要求,及第1页共2页时报送公示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
2、动态管理、注重实效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
对网站公示内容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3、全面公示、接受监督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发挥互联网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