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管理制度革新思考一、深圳过去八轮机构改革:国家经济管理从微观到宏观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排头兵”和“试验场”,深圳在积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大胆打破计划经济下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历经八次机构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XX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对经济管理从微观到宏观的转变
第一次机构改革
主要围绕简政放权和政企分开,扩大了企业自主权
深圳特区建立的初期,就已经倍感旧体制对经济发展的羁绊,因此,1981年8月开始进行了首次机构改革,主要围绕简政放权和政企分离展开,重点是撤销、合并职能重叠、交叉的专业主管局(办),经过改革,XX市政府工作机构由原来的53个减少为18个,XX市委工作机构为8个,群团机构7个
撤销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改为企业公司,建立了包括深圳特区发展公司、深圳特区建设公司、XX市物资供应公司、XX市航运公司、XX市对外贸易公司、XX市商业贸易公司、XX市旅游公司等为主的数十家企业公司
初步调整政府职能,对经济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调控
这轮改革,到1982年5月才告一段落
通过改革,初步解决了精简政务、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等问题,扩大企业自主权,调动了企业积极性
第二次机构改革
主要围绕加强政府在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职能、改善宏观调控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展开
深圳特区进入了大规模基本建设阶段后,外向型经济特征日益明显,机构设置已不能与之相适应,1983年底,XX市委和市政府决定进行第二次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主要围绕加强政府在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职能、改善宏观调控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展开
重点继续简政放权以外,主要是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同时加强决策、咨询部门
具体做法是在政府行政体系中建立“三委五办”:将XX市计划委员会改为深圳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增设工业发展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进出口委员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