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工务机械段出车前安全管理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对车间出车前的整体工作从安全和应急管理、设备质量、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提高机械车及附属车辆出车后运行和作业的安全保障系数,有效保证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检验各车间出车前安全和应急管理、设备质量、人员素质指标的综合评估办法,各车间科室及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制定的标准,对各车间出车前的整备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并决定是否具备出车条件
第三条安全评估实施时机为年度各车间整备出车前、机械车需要到外局进行作业前以及其它工作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安全评估的原则为全面组织、分层推进;专项考评、严格把关;迅速反应、确保安全
第二章评估组织机构1第四条安全评估领导小组组长:段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各副段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各车间科室主任(科长)、副主任(副科长)、支部书记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安调科
第五条安全评估领导组下设综合评估组及安全和应急管理评估组、设备质量评估组、人员素质评估组三个专项评估组
(一)综合评估组组长:段长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成员:安调科、技材科、综合办公室、人劳教科
(二)安全和应急管理评估组组长:主管副段长副组长:安调科科长成员:安调科、办公室相关人员(三)设备质量评估组组长:主管副段长副组长:技材科科长成员:技材科相关人员2(四)人员素质评估组组长:主管副段长副组长:人劳教科科长成员:人劳教科相关人员第三章评估程序及方式第六条评估实行申请—组织—评估—评分的程序,各车间、科室及综合评估组、专项评估组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车间做好评估前的准备工作并在出车前一周向段安全评估领导小组提报评估申请,要求段对本车间出车前的整备情况进行评估
第八条段安全评估领导小组接到车间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申请后,当天应及时组织有关专项评估组对申请车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