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XX县区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为有效防范和减少我市各级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各级政府和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领导机制(一)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县两级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区)教育局
市级学校和学校周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王泉松(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李军(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发礼(市教育局局长)成员:何友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唐凌宇(市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赵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甘德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赵丽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应军(市道路运输局副局长)张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2(二)乡(镇、街道)教管中心
明确专人抓学校安全工作,每两周对所管辖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日排查、周排查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
每次督查情况向县(区)教育局书面报告
第1页共4页(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每两个月对本辖区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日排查、周排查工作情况和乡(镇、街道)教管中心督查情况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实地督查
每次督查情况向县(区)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
(四)县(区)教育局
组建督查专班,每周对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各类学校排查、督查情况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每次督查不少于1个教管中心、4所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
(五)县(区)民政局
建立落实学生之中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救助制度,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每月一次走访制度;每两个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走访情况至少开展一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