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党组织议事规章制度一、党支部议事采用会议的形式。会议为支部委员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以上会议必须有应到会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一般情况下,支委会必须全体支委到会方能举行。二、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主要研究支部工作,对本支部每月的党组织活动进行安排;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参加,听取讨论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审查,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2次,分别在7月份和12月召开,上级党组织可派参加记录,并将会议情况整理汇报;支部民主生活会一年至少召开1次,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支部、党员一并进行。全体党员参加,由支书主持,并制定专人作好记录,主要议题是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必须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要慎重考虑少数不同意见,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行调查研究,下次再表决。也将讨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汇报,请求裁决。四、支部大会、支委会通过决议,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如出席人数未过半,不得通过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决议方为有效。五、凡制定本村经济发展规划、精神文明建设和新村建设规划,听取支部工作汇报,决定党员奖惩、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均属党支部议事范围。第二篇:农村村级党组织议事制度村级党组织议事制度一、凡涉及全村或在全村具有重大影响的各项工作,均得提交村党总支委员会讨论,由集体研究决策,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二、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做出的决定,个人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保留不同意见,但不得在其他场合以个人意见与决定第1页共20页相违背。三、党总支委员会议事,采取例会形式,每月一日召开,如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四、党总支委员会议事,人数过半方可形成决议。如果在议事中存在重大分歧,属情况不明的,待调查清楚情况后再议,属看法不一的,可采取表决方式决定。五、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应有专人如实记录,妥为保存,以备核查。xxx村党支部第三篇:村级民主议事制度村民委员会村级民主议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民会议的议事程序和方法,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相一致;民主协商;公平公正和少数服从多数。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工作机构,负责召集村民会议,执行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的监督。第四条重大事项必须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进行。第二章村民会议第五条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依法按程序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并对全体村民负责的最高权利机构。第一节村民会议的设立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第七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八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组织召开第一次村民会议时,要讨论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内容,经与会村民过半第2页共20页数表决通过,并履行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手续。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村民会议召开前三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要讨论决定的事项等通知全体村民。村民对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可以直接在村民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见,也可以同其他村民进行讨论交流后在村民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见。第二节村民会议的议事内容第十条下列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办理:(一)农业税费改革后,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进行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具体事项;(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1(三)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筹资、筹物和投劳方式;(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