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程序及要求公文处理程序细则为使我局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市人民政府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和《XX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程序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收文办理程序(一)收文凡局办公室接收的各级公文,均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签收、拆封、登记,在收文后的1个工作日内分门别类送办公室主任签写拟办意见,或直接送交指定收文单位
传真或电话通知,经办人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送有关领导批示
开会领取或有关部门交带的公文,经手的同志要及时把公文交由办公室登记处理
(二)拟办办公室应视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按照职能部门的业务分工及时、准确地提出简明、具体的拟办意见
处理公文要分急缓先后,急件、特急件随到随办
一般来文要在自接文时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并提交领导批办
处理公文必须用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公文处理笺
(三)批办办公室将已拟办的文件送局领导审阅,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在2个工作日内阅读文件或对拟办文件进行审批
批办意见要明确、具体,注明办理时限、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批示或拟办意见中应当明确主办部门,以免承办者相互推诿
(四)承办领导批办后的文件由各承办科室根据批办意见,具体处理公文
承办公文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领导的批示意见,需要各县区、直属单位协助办理的,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抓紧办理,不得推诿和延误,不得擅自改变或超出领导的批办意图
公文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解第1页共6页决意见建议
公文报送单位查询公文处理情况时,各有关科室要热情接待
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公文和下级机关的请示,有特别时限要求的要按时办理,一般文件要在7天内给予答复,传阅性公文在3天内阅知后交还办公室
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本部门、本单位办理的,应于当日退回交办的部门,并说明理由
公文办理结束后,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