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长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职责在XX省教育厅、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一、认真贯彻执行XX省教育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接受XX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搞好技能鉴定和管理工作。二、负责鉴定所的规划建设。三、组织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总结报告。六、负责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建设和完善工作。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八、指导鉴定所工作人员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一、认真学习,贯彻XX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XX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第1页共7页审定工作。三、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完善所的自身条件,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四、制定鉴定所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考核。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八、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九、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十、努力工作,按时、良好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职责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履行以下职责。一、与相关系部协调,依据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年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二、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管理。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等工作。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等具体工作。五、负责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场的准备工作。并与相关系部及时联系、落实。六、负责考试中的事物性工作,检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七、受理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审核,经正、副所长审核后,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八、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学生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九、严格按省技能鉴定中心及省物价局文件,起草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计划及预算情况提交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人员实施。十、负责学生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第2页共7页工作。十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十二、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十三、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规则,做好保密工作。十四、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长、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十五、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十六、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办理及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十七、完成所、副所长及省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职业技能鉴定所会计员岗位职责一、在所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所的财务会计工作。二、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开支必须经所长审批签章后方可办理。三、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四、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学生的收费工作。五、负责财务记帐、算帐、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六、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按规定及时归档。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出纳员岗位职责一、在会计的指导下做好财务出纳工作。二、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一切开支必须经会计员、领导审批签章后方可办理,并负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