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材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知识什么是林改
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
为什么要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自建国以来,我国集体林业已经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
一是土地改革时期;二是合作化、人民公社、四固定时期;三是林业“三定”时期;四是分户经营时期
四次大的改革,促使我国集体林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由于历次改革的历史局限性,致使至今集体林业仍然存在着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权责利不统一的问题,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群众收入,促进林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XX省政府2008年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8]100号),决定用年时间完成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融资渠道畅通、监管服务到位的集体林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的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有哪些
答:改革的范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和林木
改革的重点是:目前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以及虽已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明确经营管护主体、但尚未明晰初始产权的集体商品林、宜林地
按照逐级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积极调解有争议的林地和林木权属争议,争议未解决前暂不纳入改革范围
省政府文件中关于明晰产权的理解: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第1页共5页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和林木,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将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对已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明确其他经营管护主体、但尚未明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