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长职责及目标管理制度一、校长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机关的指示、决定,以及校党支部对教学、行政工作的决议。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办好学校的会议纪要,执行省、市、县教育局对学校工作的有关指示。3、在市、县教育局、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为开创新局面而积极开展工作。有下列问题由校长负责,提请校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1)本校工作的重大决策,长期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科研计划和年度、季度工作总结,以及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2)本校的编制和机构的设置、变动、撤销,以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3)负责本校人选的任免、调进、调出,干部的退休、离休,以及教职员工的晋级、调资与重大奖惩。(4)师资队伍的调整、充实、进修提高和各种职称的审批上报。(5)本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基建、修建计划。(6)本校教职工生活上的重大问题的决定。4、注意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5、负责协调教学行政指挥系统之间的关系。6、深入群众、深入教学,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教学、行政等工作经验。7、及时阅办上级下达的文件。二、校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1、贯彻教书育人方针(1)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2)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发展。(3)教学质量达普教中上水平。(4)使学生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2、建设坚强的校领导集体第1页共2页(1)努力提高学校管理的有效性。(2)强化教育教学质量观念。(3)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4)建立教育教学评价体系。3、建设合格的教师队伍(1)使多数教师能胜任班主任工作。(2)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达标。(3)具有指导课外活动的能力。(4)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4、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1)改善实验室等专用教室条件(2)美化育人环境。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