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mz十二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1页共4页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