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群众满意情况问卷调查表XX县区林改工作情况汇报2011年7月18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县自2009年11月份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林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落实,坚持“三级书记”抓林改,全县各级、各部门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取得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县林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进展情况我县共辖16个镇(街道办、管委会),林地面积370
98万亩,林改工作涉及所有镇的252个村委会,1708个村小组,农户13
1万户、农民61
7万人,面积352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县林改主体工作基本完成
目前,全县已核发林地所有权林权证3603本,面积339
6万亩,占96
4%,核发林地使用权林权证26312本,面积323
2万亩,发证率92%,发放集体山林股权证7
2万本,涉及集体山林面积205
林改期间共排查出山林纠纷395宗,涉林面积19
6万亩,共调处纠纷345宗(面积15
5万亩),占87
全县共投入林改资金达到1235
9万元,其中县、镇两级筹措配套资金612万元,保证了林改经费的投入
组成近100人的技术队伍进驻到各镇进行外业勘界和督导工作,其中林业局派出26名林业专业技术骨干,并请求市局协调抽调了各县(区)-1-林业局、林场、保护区、林科所等15名专业技术干部,各镇村组织技术力量50多名;每天参加林改的队伍达到近500人
县镇两级共举办培训班75期,参训人员4570人次
(二)主要成效一年多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第1页共4页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明晰了山林权属,增强了农民发展林业的信心
通过改革,基本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