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所需材料办理条件:1、主体为年产30万吨及以下地方煤矿2、依照XX省政府批准的《XX市地方煤矿整顿关闭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矿井。项目核准:1、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重新审核(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8255619初步设计审批:1、区(县)煤管局初审意见文件;2、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填写的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3、有乙级部门所做的初步设计(省外设计部门需提供在XX省建设厅备案的相关文件);4、项目核准批复文件5、有效的“三证一照”6、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权确认文件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第1页共2页8、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9、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10、由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意见.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区(县)煤管局初步竣工验收意见;3、项目核准批复文件;4、经批准的初步设计;5、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6、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档案等专项验收相关材料;7、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书;(政府划拨扶持技术改造资金的矿井)8、联合试运转报告;9、有效的“三证一照”。第2页共2页